浩云科技: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8元/股(含),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三十七条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结果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最高成交价为4.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85,466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8,733,000股,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为1,455,500股,并全部锁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用于出售的股份数量为7,277,500股。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676,517,079股为基础,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4,849,869 | 27.32 | 186,305,369 | 27.54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1,667,210 | 72.68 | 490,211,710 | 72.46 |
总股本 | 676,517,079 | 100.00 | 676,517,079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的股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方案;拟用于拟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出售,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转让,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
以注销,届时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