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茅庆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延安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茅庆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延安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出具的《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其自2023年9月29日至2024年11月7日,因公司回购股份被动影响及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合计超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茅庆江、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 | |||
住所 | 茅庆江: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2号楼101房; 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上海市奉贤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四平公路468弄14幢17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9月29日至2024年11月7日 | |||
股票简称 | 浩云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44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A股(茅庆江、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 因公司回购股份被动变化 | - | 0.3818 | ||||||
A股(茅庆江) | 259.3772 | -0.3884 | ||||||
A股(茅庆江) | 500.0000 | -0.7487 | ||||||
A股(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 | 408.2300 | -0.6113 | ||||||
合 计 | 1,167.6072 | -1.366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公司回购股份873.30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2909%),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减少,股东的权益比例因此被动变化)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茅庆江 | 持有股份 | 19,343.6000 | 28.5929 | 18,584.2228 | 27.829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02.3050 | 6.8029 | 4,076.5228 | 6.104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741.2950 | 21.7900 | 14,507.7000 | 21.7251 | ||||
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 | 持有股份 | 408.2300 | 0.6034 | 0.0000 | 0.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8.2300 | 0.6034 | 0.000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
合计持有股份 | 持有股份 | 19,751.8300 | 29.1964 | 18,584.2228 | 27.829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10.5350 | 7.4064 | 4,076.5228 | 6.104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741.2950 | 21.7900 | 14,507.7000 | 21.7251 |
2.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减持完毕,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自其持有公司股份减持完毕后与茅庆江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3.本次变动前后持有股份数据分别来源于2023年9月28日、2024年11月7日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信息披露报表)》; 4.表格中数字尾差系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中,茅庆江先生以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情况以及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以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情况均属于履行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茅庆江先生与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已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规定的减持数量,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控股股东茅庆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阿杏延安7号私募基金出具的《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