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14  浩云科技(300448)公司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5 月14 日(星期四)14:3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至9:25、 9:30 至11:30 和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 年5 月14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 22 号楼307 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雷洪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208,342,9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99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975,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2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3,739,7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0%。其中,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39,7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0%。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76,517,079 股,其中回购专户股份数量 为8,733,000 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67,784,079 股。

8.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10,847,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74%; 反对3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2%;弃权 89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13%。

同意6,480,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873%;反对3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12%;弃权89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15%。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10,807,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5%; 反对1,1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1%;弃权 16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64%。

同意6,440,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676%;反对1,1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4328%;弃权16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96%。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内部董事薪酬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茅庆江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178,023,228 股,对本 提案回避表决。

同意32,741,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00%; 反对1,1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35%;弃权 1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765%。

同意6,397,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168%;反对1,1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9798%;弃权1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35%。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 案》

同意210,848,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3%; 反对33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2%;弃权 89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15%。

同意6,482,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106%;反对33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40%;弃权89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54%。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11,580,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 反对33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2%;弃权 16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64%。

同意7,213,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964%;反对33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40%;弃权16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96%。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品、宋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 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