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关于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对不同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将视具体情况,在担保额度内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上述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7月22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京营(2024)高保字第202406-1号)、与李柠先生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京营(2024)高保字第202406-2号),约定公司和李柠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汉邦高科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的额度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公司、李柠
债务人:北京汉邦高科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68%;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7%。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