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高科: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保荐人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汉邦高科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旭 联系电话:13501172816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晓坤 联系电话:15311879820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旭、韩晓坤、黄沁玙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1月6日至1月12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现场检查手段:
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核查关于董监高变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动的资料及相关公告;访谈公司管理层
;了解公司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 |
核查独立性、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3.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是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5.
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是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5. |
是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是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现场检查手段:
相关管理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调查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审计划、内审报告;查阅公司对外投资 | |
是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不适用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是【注】 | |
是
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是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5. |
是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不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不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7.
不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是
11.
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是
(三)信息披露现场检查手段:
11.
查阅三会资料和公司信息披露的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核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
访谈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情况进行对比。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5.
查阅三会资料和公司信息披露的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核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是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取得关联方交易
材料、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细;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 |
度的执行情况。
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是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是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不适用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7. |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现场检查手段:
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等公告内容;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合规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是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是6.
4.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是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业绩预告,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情况并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业绩波动的情况与原因。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现场检查手段:
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检查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
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风险
是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求予以整改
不适用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2025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14,000万元至16,500万元,较上年上升5.24%至24.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400万元至亏损6,300万元,较上年减亏41.89%至
50.53%。
注:保荐机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上市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武建平先生的离任未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审计委员会暂由2名董事履职,其中包括会计专业人士。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候选人提名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总人数为3人,其中独立董事为2人。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旭 韩晓坤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