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先导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9日《关于核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9号)核准,本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已收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00,000,000.00元。该次募集资金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总额1,731,367.34元,保荐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为605,094.3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873,727.00元。
该次募集资金于2019年12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19]38412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1,856,823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94.05元。该次募集资金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总额3,077,356.10元,保荐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为738,016.0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7,660,654.00元。该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10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21]3326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0 |
减:募集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 1,012.63 |
减: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 93,304.13 |
加: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 1,118.32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 6,801.56 |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50,000.00 |
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1,233.93 |
减: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 193,068.51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9,900.00 |
加: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 4,281.43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 40,078.99 |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程序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股东大会为公司募集资金投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募集资金投向的投资决策职责;董事长或总经理履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募集资金投向的投资决策职责。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中信证券已于2019年12月25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
了切实履行。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年6月16日,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1月1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中信证券在上述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年7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先导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已会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1月10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广东贝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会同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存款方式 | 截止日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 84050078801400000368 | 活期 | 24,737,745.9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8110501013001417916 | 活期 | 43,277,941.76 |
合计 | 68,015,687.66 |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状态 | 截止日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 84050078801500000566 | 活期 | 1.7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 84050078801000000584 | 活期 | 48,468,397.8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 84050078801100000583 | 活期 | 30,176,453.2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8110501013101767583 | 活期 | 3,905,277.6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504076285030 | 活期 | 315.7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康怡支行 | 44050164223709555888 | 活期 | 318,239,438.78 |
合计 | 400,789,885.02 |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得全票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9,9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告限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601.1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304.1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2000台电容器、光伏组件、锂电池自动化专用设备项目 | 否 | 48,080.87 | 47,068.24 | 5,433.47 | 41,113.79 | 87.35 | 2020年6月 | 59,861.97 | 是1 | 否 |
年产2000台电容器、光伏组件、锂电池自动化专用设备项目的具体分年预计效益为:2021年为47,736.84万元,2022年为53,040.94万元,2023年为53,040.94万元。
2.先导研究院建设项目 | 是 | 13,620.71 | 3,620.71 | 167.65 | 3,621.312 | 100.02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8,298.42 | 8,298.42 | - | 8,569.043 | 103.26 | 2022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30,000.00 | 40,000.00 | 10,000.00 | 4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0,000.00 | 98,987.37 | 15,601.11 | 93,304.13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合计 | 100,000.00 | 98,987.37 | 15,601.11 | 93,304.1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募投项目“先导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93,304.1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82,446.2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10,857.93万元,2020年2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先导研究院建设项目金额3,621.31万元,包括了公司收到的存款利息及支出的手续费的净额0.60万元。
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金额8,569.04万元,包括了公司收到的存款利息及支出的手续费的净额270.6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801.56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为人民币6,801.56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470.0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3,068.5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8.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制造基地项目 | 是 | 74,001.55 | 34,001.55 | 5,262.32 | 27,161.40 | 79.88 | 2022年12月 | 16,850.00 | 是4 | 否 |
2.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 | 是 | 35,816.41 | 5,816.41 | 65.21 | 6,693.645 | 115.08 | 2023年6月 | 10,160.48 | 是6 | 否 |
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制造基地项目的具体分年预计效益为:2023年为18,361.67万元,项目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投产准备与假期等因素,导致实际于2023年2月投产,因此将对应11个月的效益年化后约为18,381.82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金额6,693.64万元,包括了公司收到的存款利息及支出的手续费的净额877.23万元。
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的具体分年预计效益为:2023年为7,485.90万元。
3.先导工业互联网协同制造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17,658.15 | 17,658.15 | 4,141.85 | 5,149.27 | 29.16 | 2024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锂电智能制造数据化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47,523.89 | 46,289.96 | 8,800.97 | 45,583.62 | 98.47 | 2023年9月 | 9,795.59 | 是7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5,000.00 | 75,000.00 | 75,074.80 | 75,074.808 | 100.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无锡先导产业园二期厂房建设项目 | 是 | 30,000.00 | 17,737.10 | 24,943.14 | 83.14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7.先导华南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 | 是 | 40,000.00 | 8,462.64 | 8,462.64 | 21.16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0,000.00 | 248,766.07 | 44,470.09 | 193,068.51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合计 | 250,000.00 | 248,766.07 | 44,470.09 | 193,068.5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锂电智能制造数据化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具体分年预计效益为:2023年为5,986.60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75,074.80万元,包含了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利息收入74.8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募投项目“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中的40,000.00万元变更用于“先导华南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广东贝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贝导”);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募投项目“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中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无锡先导产业园二期厂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193,068.5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79,214.62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13,853.89万元,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9,9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告限额。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9,978.99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40,078.99万元,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9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11,000.07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6058号《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证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4,144.43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5651号《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证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证券出具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9,9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告限额。
3、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证券出具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2月20日,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证
券出具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4月19日,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801.56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为人民币6,801.56万元。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9,978.99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40,078.99万元,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900.0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募投项目“先导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募投项目“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中的40,000.00万元变更用于“先导华南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广东贝导。
同意公司拟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募投项目“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中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变更用于“无锡先导产业园二期厂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共涉及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其中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分别占原募集资金净额的10.10%和28.14%。
上述事项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根据相关法规完成当地政府的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先导研究院建设项目 | 10,000.0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0,000.00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为了更好地集中资源,贯彻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市场变化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对上述募集资金中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无锡先导产业园二期厂房建设项目 | 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 | 30,000.00 | 17,737.10 | 24,943.14 | 83.14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先导华南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 | 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制造基地项目 | 40,000.00 | 8,462.64 | 8,462.64 | 21.16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70,000.00 | 26,199.74 | 33,405.78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为了更好地集中资源,贯彻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市场变化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对上述募集资金中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七、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27003-4号),会计师认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先导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苗 涛 许佳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