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杨建刚)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各项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未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独立事项意见 | 意见类型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 | 2022年 4月14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22年5月13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以协议转让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6月2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4 | 2022年 7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2022年 8月2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2022年 9月20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2022年12月14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2年12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9 | 2022年12月30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独立事项意见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4月14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2 | 2022年 6月2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解锁期解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就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到公司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交流,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
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
2022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2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3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杨建刚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