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2  创业慧康(300451)公司公告

我们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合理公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家楣 杨建刚 谭 青

刘海宁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