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3-049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充分保障全体股东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25日,其中: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①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上午9:15至2023年8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按照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92号创业智慧大厦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议案 | 提案 1、2 、3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张吕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胡燕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应晶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葛波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KWOK WAI ANDY HO(何国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叶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2.01 | 选举蔡家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谭青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刘海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4 | 选举凌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 应选人数(2)人 |
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3.01 | 选举叶建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3.02 | 选举贾驰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9:00-下午15: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8月24日下午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92号创业智慧大厦十三楼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燕、徐胜
联系电话:0571-88925701
传 真:0571-88217703
邮政编码:310052
(2)参会费用情况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3日
附件一: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结果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张吕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胡燕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应晶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葛波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KWOK WAI ANDY HO(何国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叶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2.01 | 选举蔡家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谭青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刘海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4 | 选举凌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叶建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3.02 | 选举贾驰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和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书有效期限: | 委托日期: |
备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公司(签章): 受托人(签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1,投票简称:创业投票。
2、议案意见表决。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