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担任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慧康”、“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创业慧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79,806,75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51元,募集资金总额1,317,609,591.09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28,839,23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8,770,360.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2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090.1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6,474.84万元(含理财利息)。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支行 | 12,348.31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14,126.53 |
合计 | 26,474.84 |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好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利率、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上述投资并签署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李亦中 | 王 彬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