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6月)》进行修订。修订的条款及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公司需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 删除。 |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