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葛航先生(下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的告知函》,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92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073%,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4.28%下降至13.57%(注:
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4,698,200股后的股数1,544,426,492股计算,下同)。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葛航 | ||||
住所 | 杭州市上城区铁冶路***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4日 | ||||
股票简称 | 创业慧康 | 股票代码 | 30045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092.43 | 0.7073% | |||
合 计 | 1,092.43 | 0.7073% |
持股5%以上股东葛航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葛航 | 合计持有股份 | 220,519,182 | 14.28% | 209,594,882 | 13.5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0,519,182 | 14.28% | 209,594,882 | 13.5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4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葛航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444,264股(含)。 持股5%以上股东葛航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承诺、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葛航
2025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