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药辅: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于2023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道才、董事兼副总经理刘自虎、董事兼副总经理雷韩芳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2023月2月6日-2023年8月5日),分别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预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729 股、23,173股、22,75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2%、
0.01%、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宋道才、刘自虎、雷韩芳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宋道才、刘自虎、雷韩芳未减持股份,
同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9 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宋道才、刘自虎、雷韩芳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东身份 | 持股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宋道才 | 董事、副总经理 | 210,917 | 0.09% |
刘自虎 | 董事、副总经理 | 92,690 | 0.04% |
雷韩芳 | 董事、副总经理 | 91,000 | 0.04% |
合计 | 394,607 | 0.1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宋道才先生、刘自虎先生、雷韩芳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宋道才、刘自虎、雷韩芳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