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药辅: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2: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上午 9:15至2023年7月20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 人,代表公司股份 70,933,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53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8 人,代表股份64,838,2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54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094,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9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0,854,9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0%;反对 78,0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0%;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冉合庆、席彤彤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