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药辅: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08  山河药辅(30045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4-096债券代码:123199 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暨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函》,自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后,复星医药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2.63万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29%,减持比例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00%。

2024年6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披露了复星医药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4年 7 月 22 日至2024 年 10 月 20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32.6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82.55万股,以下同)的 1%。根据通知函信息,截至2024年10月8日,复星医药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
股票减持山河药辅股票代码300452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2,826,3051.2913
合计2,826,3051.291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减持1%前持有股份(2020年6月15日)减持1%后持有股份(2024年9月30日)
股数(股)占总股本注1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注2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0,810,03511.5324,042,35910.34
其中:无限售条件20,810,03511.5324,042,35910.3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2020年3月30日、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29日及2024年6月28日函告关于本公司减持贵公司股份计划及其实施进展。 本公司严格履行了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注1:根据当时总股本180,467,070股计算。注2:根据当前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1,825,500股后,按232,621,603股计算。

二、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0月8日11.912,326,0000.9999%
大宗交易----
其他方式(需明确)
合 计-11.912,326,0000.9999%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2024年6月30日)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2024年10月8日)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26,254,05911.20%23,928,05910.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254,05911.20%23,928,05910.2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函》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 年 10 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