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鑫医疗: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77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日晚间、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的资金总额已高于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同时满足了回购用途的需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628,9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5.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4,429,455.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2月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195,650股,回购比例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3、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4-028、2024-038)。
4、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5月3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295,65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最高成交价5.60元/股,最低成交价4.90元/股,回购资金已使用43,452,867.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后的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295,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截至2024年5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156,451,403 | 30.11 | 164,747,053 | 31.71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63,145,142 | 69.89 | 354,849,492 | 68.29 |
三、总股本 | 519,596,545 | 100.00 | 519,596,545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计划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