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鑫医疗: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4-086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和公司公告栏张贴公示相结合的途径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资格条件提出的任何异议,并于2021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4)。
3、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0)。
4、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5、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于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时调整为86名,在第三个归属期内,有10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全部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2.62万股予以作废;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90%,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0%,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5920万股予以作废失效。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3.2120万股。
三、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3.2120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