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3-059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锐网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锐网科”)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为信锐网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信锐网科技术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深圳市信锐网科技术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4年02月12日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4栋5层 |
法定代表人 | 陈朝东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万元 |
主营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以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无线网络产品、数据通信产品和物联网产品及上述相关产品配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智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授信申请人:深圳市信锐网科技术有限公司保证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保证合同提供的担保为最高额保证。在授信期间内,交通银行可分次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授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金额,各授信业务品种之间是否可调剂使用,以及具体使用条件等均以交通银行审批同意的内容为准。
(三)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交通银行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整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能化系统的技术开发、销售、调试和运行维护服务;智能电气(含低压电器、配电开关等)、智能电子产品(含智能门锁、智能门禁管理系统等)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智能管理监测设备(含智能消防、智能机房动力和环境基础监控设备等)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无线网络产品、数据通信产品和物联网产品及上述相关产品配件的生产;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智能化系统的的安装;智能电气(含低压电器、配电开关等)、智能电子产品(含智能门锁、智能门禁管理系统等)的生产;智能管理监测设备(含智能消防、智能机房动力和环境基础监控设备等)的生产。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信锐网科100%股权 |
主要财务指标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 63,686.04万元,负债总额为27,149.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122.18万元,净资产为36,536.7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64,949.89万元,利润总额为-361.41万元,净利润为-351.41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59,518.08万元,负债总额为27,075.0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080.20万元,净资产为32,443.04万元;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1,396.75万元,利润总额为-4,138.75万元,净利润为-4,106.34万元。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保证责任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信锐网科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信锐网科的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信锐网科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1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2%。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责任的担保。
六、备查意见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