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1  深信服(30045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3-096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计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长沙研发基地项目”)延期,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8号)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214.756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4,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036,166.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5,719,833.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2日出具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383号)。

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长沙研发基地项目和软件定义IT基础架构项目。截至2023年11月10日,长沙研发基地项目之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截至2023年11月1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已支付待支付小计
长沙研发基地项目50,519.9811,091.6211,926.2723,017.8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募投项目

注:(1)以上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2)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募集资金累计已实际支付11,091.62万元,已签订合同、根据进度待付款金额为11,926.27万元,合计23,017.89万元;

(3)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为903.62万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调减“长沙研发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903.62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根据《募集说明书》,长沙研发基地项目预计在2023年12月竣工。但受项目所在片区地质结构、2022年年内政府统一施工要求和防控措施导致的政策性停工等影响,项目建设工期预计将有所延后。目前,长沙研发基地大楼的主体结构封顶已基本完成,幕墙施工、内部装修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2025年上半年完成监管验收并投入使用。

因此,根据长沙研发基地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将该项目的实施期限延后18个月,即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公司基于整体战略规划,对长沙研发基地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网络安全、云计算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在网络安全方面,随着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进程加快,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各行业用户面临着更多由新技术诱发的网络威胁,全球网络威胁形势愈发严峻,用户在网络安全上的投入呈增长态势。根据IDC发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网络安全总投资规模为1,955.1亿美元,2026年预计增长至2,979.1亿美元,五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1.9%;2022年中国网络安全软件市场规模为39.2亿美元,规模同比增长12.5%,到2026年,中国网络安全支出规模预计增长至288.6亿美元左右,五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18.8%。

在云计算方面,全球IT企业不断通过加快技术研发、企业转型以抢占云计算市场空间。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云计算白皮书(2023年)》统计,2022年以IaaS、PaaS和SaaS为代表的全球云计算市场规模为4,910亿美元,同比2021年增速为19%;2022年我国云计算整体市场规模达4,550亿元,增速达到40.91%,其中,私有云市场规模达1,294亿元,同比增长25.3%。同时,随着企业上云用云的程度持续加深,用户在服务形态、平台性能、数据安全、建设成本等方面的需求呈多元化。

综上,网络安全、云计算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需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扩充业务及相应的运营资源,提升研发、运营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

2、公司需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保持在网络安全及云计算等领域的技术领先性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网络安全、云计算业务的企业,公司在网络安全、云计算市场具有一定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主要网络安全产品、云计算产品持续多年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多项核心产品入围 Gartner 国际魔力象限,核心产品的

前瞻性和影响力获得国际权威机构认可。随着网络安全、云计算等领域的技术不断进步,公司需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保持在网络安全及云计算等领域的技术领先性。

3、公司经营规模处于稳步增长阶段,新建研发基地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求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从545,839.52万元上升至741,287.67万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6.54%,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93,393.68万元,同比增长4.22%。公司经营规模处于稳步增长阶段,公司对研发、运营等办公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现有的办公条件已难以满足公司中长期的发展需要,实施长沙研发基地项目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求。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网络安全、云计算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在网络安全方面,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优化,《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应配套法规落地实施,《“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产业政策相继颁布,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指引。

在云计算方面,国务院、工信部等部门以及各地政府先后发布一系列云计算相关法规、标准、政策,以引导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云计算服务能力水平、促进云计算行业发展。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全面启动“东数西算”工程,云计算将成为“东数西算”过程算力的关键载体,是算力输出的重要方式。同时,云计算行业细分领域也陆续出台各项指导类、支持类政策法规,将云计算行业发展规划提升至国家层面。

综上,长沙研发基地项目面向网络安全、云计算等方向进行布局,契合国家政策导向。

2、地方政府持续出台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支持政策,长沙市具备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近年来,地方政府持续出台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支持政策。2023年,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关于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奋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充分体现了长沙市对于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重视。

公司本次在长沙地区建设网络安全与云计算研发基地,符合湖南省、长沙市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政策导向。同时,长沙市地处我国中部地区,拥有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众多高等院校,且可以辐射周边省市,为产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此外,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营商环境优良,信息安全产业集聚,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3、公司在长沙地区已进行长期投入,本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基础

公司于2007年起开始在长沙设立办公场所,并于2016年建立了长沙研发中心,截至目前,公司在长沙的研发活动与日常运营情况良好,公司前期在长沙地区的投入和积累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实现对长沙研发中心现有研发资源、运营资源的整合与扩充,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运营实力。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可行性,实施准备情况较充分。

(三)项目的预计收益

本项目将作为公司在湖南省长沙市的办公、研发基地,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研发、运营需求,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

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与运营管理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四)项目论证结论

综上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将其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长沙研发基地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长沙研发基地项目进行延期。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长沙研发基地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长沙研发基地项目进行延期。

(三)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长沙研发基地项目延期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