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1-31  深信服(300454)公司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针对《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1月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程序与范围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根据中登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