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
变动达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的通知,获悉控股股东何朝曦先生于2024年5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信服转债”)共计1,262,082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39%。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控股股东配售可转债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8号)同意注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14.75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21,475.6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自2023年8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信服转债”,债券代码“123210”。
公司控股股东何朝曦先生、熊武先生、冯毅先生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合计认购“信服转债”5,580,72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45.94%。
二、 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变动情况
1.可转债前期变动情况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何朝曦先生、熊武先生、冯毅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信服转债”1,627,0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3.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
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本次可转债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何朝曦先生于2024年5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信服转债”1,262,082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3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张) | 占可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数量(张) | 占可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数量(张) | 占可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
何朝曦 | 1,262,082 | 10.39% | 1,262,082 | 10.39% | 0 | 0 |
熊武 | 1,848,805 | 15.22% | 0 | 0 | 1,848,805 | 15.22% |
冯毅 | 842,833 | 6.94% | 0 | 0 | 842,833 | 6.94% |
合计 | 3,953,720 | 32.55% | 1,262,082 | 10.39% | 2,691,638 | 22.16% |
注:1、上表中发行总量为初始发行总量12,147,560张。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