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
(一)投保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相关人员权益,促进相关人员充分履职,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