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合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内部监督控制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利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对董事长、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总经理的职权、义务及考核奖惩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最高权力、决策、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运作,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
2022年,公司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及业务高速发展的需求,对组织架构及有关职能进行新增或优化,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营销中心及子公司项目管理职能分工、加强EHS管理工作,成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欧盟个人信息保护组织委员会等,通过上述调整,使公司各业务、职能模块科学开展工作,相互促进,以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2、人力资源
公司秉承“任人唯贤、贡献为先”的人才理念,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不断优化公司《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员工培训控制程序》、《沟通管理控制程序》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加强落实,以此加强人力资源建设,防范人力资源风险。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及能力水平的设定,每年度以“精干、专业、高效、廉洁、忠诚”为原则进行人才盘点工作;坚持让认同公司、有能力、有贡献的人员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和重用。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财务管理
公司优化了《存货盘点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用以规范对公司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的业务处理,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以及财务信息质量的真实可靠。在设置与货币资金业务相关财务人员时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可以相互制约,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收支审批手续,确保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
4、研发管理
公司重视研发、工程能力持续的提升,严格规范项目预评审、开发过程、交付质量和指标达成,有效降低了研发风险,保证了研发质量;联动制造、质量、运营、销售等团队,达到全流程协作的目的。2022年,公司重点加强在研发设计过程中优化设计及标准件选型,进一步推动研发标准化、模块化,以提高公司在设备整体设计及后期调试、维护的效益和效率,同时,便于原材料统型集采,实现对原材料降本,从而加强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5、采购管理
公司优化了《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等,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分工、业务流程等做出明确、细致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公司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领用等过程均经过适当的授权审批,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制约。此外,公司还制定了《非标件工艺降本规范》,在产品设计上充分考虑最实用的设备、最适合加工的结构、最有效的作业方式来实现采购降本,从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6、销售管理
公司对目标客户进行准确定位与细分,不断加强营销管理能力与服务管理能力,逐步完善客户需求管理体系,将产品优势充分转化为竞争力。公司还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客户财产管理规定》等,对定价原则、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股份公司范围内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内部统一结算原则进行结算。同时,公司“清欠办”持续加强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作为相关业务人员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从而降低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避免或减少了坏账损失。
7、生产管理
公司以销定产的生产特点突出,制定了严格的生产计划审批、下达流程,用以规范生产管理、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等各个环节,使公司能够按照客户需要及时、定额的完成生产任务,从而有效的控制成本并满足市场需求。
8、质量管理
公司每年由认证机构进行ISO9001质量体系资格审核,严格遵照公司《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测量设备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制度规范把控产品质量标准;设有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通过执行体系标准,把质量责任从质量控制人员转到技术、生产等各层次人员共同控制,各部门各岗位具备较强的质量意识,从而减少设备故障、减少生产和施工事故、提高生产率。
9、信息系统
公司有计划地完善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公司每年由认证机构进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资格审
核,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覆盖了信息系统软硬件与通讯设施的建设,贯穿了需求管理、产品设计、实施与交付的各阶段,并在关键点设置了评审和决策机制,有效地进行风险控制,确保信息资产的高效利用。
10、对外担保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现对外担保事项的不同层次的审批决策,有效的降低了公司所面临的财务风险。
11、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关联交易活动的审批、关联交易定价、关联方名录的更新维护以及关联交易金额与完成情况的定期监控等控制活动,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对外披露及时可靠。
12、内部监督
为保障公司经济活动运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财税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在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由审计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定期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审计核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 |
评价等级 | 定量标准 |
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为重要缺陷。 | |
一般缺陷 |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除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超过资产总额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为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误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
评价等级 | 定性标准 |
重要缺陷 |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断。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张一鸣 | 孙迎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