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7  赢合科技(3004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3,916,28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总股本-回购专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2.2/10=(649,537,963股-3,916,285股)*2.2元/10股=142,036,769.16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142,036,769.16元/649,537,963股*10股=2.186735元。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186735。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642,155,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1,274,271.16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公司回购专户中的公司股份减少至3,916,285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03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645,621,67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2,036,769.16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机制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3,916,285股后的总股本645,621,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1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8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8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8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632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66王维东
301*****847许小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8月3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力,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总股本-回购专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2.2/10=(649,537,963股-3,916,285股)*2.2元/10股=142,036,769.16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142,036,769.16元/649,537,963股*10股=2.186735元。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18673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901咨询联系人:张晶、杨翠萍咨询电话:0755-86310555

传真电话:0755-2665400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