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董事长贾廷纲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报告中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