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79,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66,0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合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因上述回购注销合计减少345,000股,公司的总股本由649,537,963股变更为649,192,963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49,537,963元变更为649,192,963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回购注销登记数据为准。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