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8-11  赢合科技(300457)公司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特别提示: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 司总股本645,179,42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504,400 股后的 股本638,675,0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8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287,377.38 元。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 份6,504,4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现 \(金分红 = 现金分红总额 / 总股本 * 10\) ,即54, 287, 377.38元/645, 179,428股*10股 \(=0.841430 元\) (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41430 元/股(保留 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的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638,675,0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0.8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287,377.38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股份 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机制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504,400 股后的638,675,0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85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76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17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 补缴税款0.085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8 月1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8 月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8 月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8 月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43 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

2 01*****366 王维东

3 01*****847 许小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8 月11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8 月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6,504,4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 \((含税) = 现金分红总额 / 总股本 =54,287,377.38 元\) \(/ 645,179,428 股 =0.0841430 元\)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

\[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41430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大道前海嘉里中心T2-2501

咨询联系人:杨仝焕、曾裕欢

咨询电话:0755-86310555

传真电话:0755-2665400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