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惠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