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猫: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6  汤姆猫(3004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59 证券简称:汤姆猫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平澜路299号浙江商会大厦36层公司办公地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量为3,515,810,939股,出席(含委托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9人,代表公司733,629,899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666%。其中:出席(含委托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公司710,443,786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0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2人,代表公司23,186,113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5%。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6人,代表公司198,977,192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公司

175,791,079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2人,代表公司23,186,113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9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志刚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委派金晶律师、李俊森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20,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5%;反对3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弃权931,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97,667,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0%;反对3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7%;弃权931,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238,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4%;反对45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弃权931,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97,585,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8%;反对4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32,238,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4%;反对3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弃权1,013,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97,585,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8%;反对37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7%;弃权1,013,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180,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5%;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弃权1,013,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97,528,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17%;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7%;弃权1,013,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238,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4%;反对45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弃权931,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97,585,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8%;反对4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32,220,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8%;反对4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3%;弃权937,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97,567,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5%;反对4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弃权937,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314,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反对38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弃权931,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97,661,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0%;反对3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弃权931,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231,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3%;反对4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弃权931,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97,578,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0%;反对4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7%;弃权931,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2,237,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2%;反对46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弃权931,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0%。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97,584,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0%;反对4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6%;弃权931,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