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谭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谭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具备履职所需的能力。谭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谭娅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38879888-2233
传真:0769-38879889
电子邮箱:flzqsw@dgylec.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谭娅女士简历谭娅,1994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曾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22年6月加入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职于证券事务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止今日,谭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