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2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与落实,照要求认真准备回复工作。截至目前,相关回复的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但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回复工作量较大,部分内容需进一步核实、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6月15日前对问询函问题予以回复。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本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