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2日以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