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眭善进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