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志萍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