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志萍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一年,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借款展期主要是为支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1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