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
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2日。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列式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提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提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提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4.00 | 提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5.00 | 提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6.00 | 提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7.00 | 提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8.00 | 提案8《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9.00 | 提案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0.00 | 提案10《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1.00 | 提案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以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3、议案7、议案8、议案10。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作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出具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寄回执或传真回执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4: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公司证券部。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持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苏恺愉
联系电话:0573-84778878
传 真:0573-89119388
电子邮箱:securities@tanac.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6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61
2.投票简称:田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提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提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提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
4.00 | 提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5.00 | 提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6.00 | 提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提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8.00 | 提案8《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9.00 | 提案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10.00 | 提案10《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1.00 | 提案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及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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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