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关于原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09  田中精机(300461)公司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6 日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03 破608 号之一],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5 年1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2 月11 日公 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深 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 1 月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 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 年7 月17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深圳市佑富智能装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富智能”)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 所为管理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7 月28 日、2025 年8 月25 日分别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获法 院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法院指定控股子公司破产管理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本次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6 年3 月6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 粤03 破608 号之一](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佑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 人申请对其重整或者和解,应当依法宣告破产。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破产。”

三、本次破产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佑富智能的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公司在以前年度已 对佑富智能涉及的债权计提减值损失,且佑富智能自2025 年9 月起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此次宣告破产对公司利润等财务状况的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 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公司将依法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03 破608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3 月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