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08月0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8月0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亮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了以下各项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的议案》
经公司进一步研究分析,认为原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8《关于签署收购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中应收账款考核相关执行事项协议的议案》还需进一步研究论证该议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并需与业绩承诺方进一步沟通《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中应收账款考核相关执行事项的协议》的内容。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定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
除取消上述提案外,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3年08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