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进展暨收到现金补偿款的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进展暨收到现金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已收到业绩补偿义务人张永全支付的现金补偿款4,352,889.59元,并已收到业绩补偿义务人韩智、韩伟、吴亚光、张永全、曹莉返还的现金分红款1,868,432.81元。
一、本次业绩补偿概述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
鉴于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22年度承诺净利润,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即韩智、桂杰、韩伟、孙福成、吴亚光、张永全、曹莉)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补偿101,970,040.13元。业绩承诺方中韩智、韩伟、吴亚光、张永全、曹莉已就补偿方案与公司达成一致,其合计以现金方式补偿4,352,889.59元,以股份方式补偿70,949,228.23元,对应补偿股份5,118,994股,相关补偿股份由公司向各业绩承诺方分别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同时,韩智、韩伟、吴亚光、张永全、曹莉需将上述应补偿股份已获得的现金分红款1,868,432.81元返还公司。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本次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一)已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补偿义务人张永全支付的现金补偿款4,352,889.59元,并已收到补偿义务人韩智、韩伟、吴亚光、张永全、曹莉返还的现金分红款1,868,432.81元。具体如下:
序号 | 补偿义务人 | 现金补偿情况 | 返还2019-2022年度分红情况 | ||
应补偿金额(元) | 已补偿金额(元) | 应返还金额(元) | 已返还金额(元) | ||
1 | 韩 智 | 0.00 | 0.00 | 1,551,981.83 | 1,551,981.83 |
2 | 韩 伟 | 0.00 | 0.00 | 119,903.96 | 119,903.96 |
3 | 吴亚光 | 0.00 | 0.00 | 119,903.96 | 119,903.96 |
4 | 张永全 | 4,352,889.59 | 4,352,889.59 | 4,700.47 | 4,700.47 |
5 | 曹 莉 | 0.00 | 0.00 | 71,942.60 | 71,942.60 |
合计 | 4,352,889.59 | 4,352,889.59 | 1,868,432.81 | 1,868,432.81 |
(二)剩余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韩智、韩伟、吴亚光、张永全、曹莉达成的补偿方案,其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正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
就桂杰、孙福成的业绩补偿事宜,公司仍在积极推进。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3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