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22年度承诺净利润,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补偿101,970,040.13元。
业绩承诺方中韩智、韩伟、吴亚光、张永全、曹莉应向公司补偿75,302,117.82元,其以现金方式补偿4,352,889.59元,以股份方式补偿70,949,228.23元,对应补偿股份5,118,994股,相关补偿股份由公司向各业绩承诺方分别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上述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88,265,025股减少至183,146,03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826.5025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8,314.6031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业绩承诺方中桂杰、孙福成应向公司补偿26,667,922.31元,现其就补偿方案向公司进行了确认,确认全部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对应补偿股份1,924,093股,
相关补偿股份将由公司分别向桂杰、孙福成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再次减少,总股本将由183,146,031股减少至181,221,93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314.6031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8,122.1938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现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14.6031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22.1938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314.6031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122.1938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注册资本的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3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