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0  华铭智能(300462)公司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业绩补偿补充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向桂杰、孙福成定向回购并注销补偿股份共计1,924,09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业绩补偿补充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3,146,031股减少至181,221,93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314.6031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8,122.1938万元。

二、债权人通知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08:30 – 11:30,下午13:00 –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895号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蔡红梅、沈秀莲

电 话:021-57784382(转证券部)

传 真:021-57784383

邮政编码:201613

电子邮箱:hmzn300462@hmmachine.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债权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