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张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2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已分别于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分别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向韩智等6名自然人股东回购并注销补偿股份共计7,043,08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2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3-057、2023-076。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8,265,025股变更为181,221,938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亮先生的持股数量不发生变化,仍为53,410,400股,但其持股比例由28.37%变更为29.47%,持股比例增加1.1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张亮 | ||||
住所 | 上海市松江区江学路*弄*号*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2月26日 | ||||
股票简称 | 华铭智能 | 股票代码 | 300462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变动股数(股) | 增加比例(%) |
A股 | 0 | 1.10 | ||||
合 计 | 0 | 1.1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注:公司总股本减少,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53,410,400 | 28.37 | 53,410,400 | 29.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352,600 | 7.09 | 13,352,600 | 7.3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057,800 | 21.28 | 40,057,800 | 22.10 | ||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六、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七、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八、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3年12月26日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