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上半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有效地执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未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违规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傅代国 梁开成 廖振中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