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生物: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6  迈克生物(300463)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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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4年6月25日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及占比: 384.496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总股本61,246.959万股的0.63%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30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6.63元/股

?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廖振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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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3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9人变更为117人(其中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30人不变,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90人变更为88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35.64万股调整为730.29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4.4966万股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351.1434万股调整为345.7934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1.74万股调整为87.09万股。同日,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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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2024年6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6.63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7名激励对象授予730.29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30人,共授予384.4966万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88人,共授予345.7934万股。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6日

(二)首次授予价格:6.63元/股

(三)首次授予数量:384.496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总股本61,246.959万股的

0.63%

(四)首次授予人数: 30人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吴明建中国董事兼总经理35.009.10%4.28%0.06%
尹珊中国董事兼财务总监22.005.72%2.69%0.04%
杨慧中国董事兼生产总监(试剂)15.173.95%1.86%0.02%
龙腾镶中国研发总监(试剂)19.835.16%2.43%0.03%
王卫佳中国研发总监(仪器)19.835.16%2.43%0.03%
史炜中国董事会秘书兼战略投资总监22.005.72%2.69%0.04%
汪震中国生产总监(仪器)14.003.64%1.71%0.02%
核心骨干人员(23人)236.666661.55%28.95%0.39%
合计384.4966100.00%47.04%0.6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注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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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60个月。

2、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的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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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解除限售条件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且激励对象对该情形的发生不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对该情形的发生负有个人责任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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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扣非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4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100%

注1: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注2:上述扣非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扣非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将根据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即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M)=A/Am。若M <7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M≧70%且公司下述两个核心考核指标的达成率不低于70%方可进行公司层面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为X=A/Am*60%+B/Bm*20%+C/Cm*20%(各分项指标若达成超过100%则按100%计算,即若A/Am、B/Bm、C/Cm超过100%则按100%计算),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对应的核心考核目标迈克自主诊断试剂销售收入较2023年增长率(B)诊断流水线安装量(C)
目标值(Bm)目标值(C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25%4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60%5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110%650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100%80%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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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而取消激励资格。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9人变更为117人(其中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30人不变,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90人变更为88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35.64万股调整为730.29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4.4966万股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351.1434万股调整为345.7934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1.74万股调整为87.09万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上述调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6月6日,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6月25日。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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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18日出具了《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D10105号),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12日止本激励计划认购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认为:

截至2024年6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吴明建、尹珊、杨慧等3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5,492,124.58元(大写金额:贰仟伍佰肆拾玖万贰仟壹佰贰拾肆元伍角捌分),均为货币出资,出资款项已缴存至公司在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科华路支行开立的银行专户128907952510403账号内。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增加(股)减少(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7,119,80719.12%3,844,966120,964,77319.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95,349,78380.88%3,844,966491,504,81780.25%
三、股份总数612,469,590100.00%3,844,9663,844,966612,469,590100.0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过户登记不会影响公司总股本,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十、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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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际实施股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6月30日,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844,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成交均价为44.26元/股,最高成交价为48.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6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70,181,677.9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区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4日。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96,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9%,成交均价为12.72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3.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2,859,248.8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累计回购的5,641,866股公司股份全部用于本激励计划。

十二、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D10105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