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关于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裁决/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与佛山市顺德区雅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富电子”)的案件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为被申请人;与深圳泰克威云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克威”)中,公司子公司为被告;与东莞市库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珀电子”)的案件中,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5,048.80万元,其中公司子公司与雅富电子案件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303.94万元,与泰克威案件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164.65万元,与库珀电子案件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80.21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案件裁决/判决的货款对应金额已记入公司“应付账款”科目,案件涉及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诉讼费用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经初步核算,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影响金额为1,40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仲裁/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2022)深国仲受2821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309民初1630号)、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391民初4209号),雅富电子与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邻友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邻友通”)、深圳市丹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芽科技”)的承揽合同纠纷案已裁决,泰克威与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泽宝技术”)、深圳邻友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判决,库珀电子与公司、公司子公司深圳邻友通、太阳谷(香港)有限公司[Sunvalley(HK)Limited]、泽宝技术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判决。具体案件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
二、本次裁决/判决情况
(一)与雅富电子的承揽合同纠纷案
1、裁决的日期:2023年4月13日;
2、裁决结果:
(1)深圳邻友通向雅富电子支付货款人民币8,650,758.66元,丹芽科技向雅富电子支付货款人民币10,028,318.79元;
(2)深圳邻友通向雅富电子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203,585.83元和后续违约金(后续违约金以货款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即5.8%计付,自2022年4月30日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最高不超过货款的20%);丹芽科技向雅富电子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46,815.51元和后续违约金(后续违约金以货款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即5.6%计付,自2022年4月30日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最高不超过货款的20%);
(3)深圳邻友通向雅富电子赔偿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730,151.73元减去邻友通向雅富电子支付的违约金。丹芽科技向雅富电子赔偿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005,663.76元减去丹芽科技向雅富电子支付的违约金;
(4)深圳邻友通、丹芽科技分别向雅富电子支付人民币156,000元律师费;
(5)深圳邻友通、丹芽科技分别向雅富电子支付保全费人民币2,000元、担保费人民币11,200元、公证费人民币1,088元;
(6)深圳邻友通、丹芽科技分别直接向雅富电子支付人民币141,983.20元仲裁费;
(7)驳回雅富电子的其他仲裁请求。
上述案件费用合计人民币2,303.94万元(不含后续违约金)。
(二)与泰克威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1、裁决的日期:2023年3月31日;
2、裁决结果:
(1)深圳邻友通向泰克威支付货款人民币7,249,993.43元及违约金8,672,824.26元、向泰克威支付成品库存价值人民币5,075,658.14元;
(2)深圳邻友通向泰克威支付律师费人民币50,000元及担保费用人民币26,105.46元;
(3)深圳邻友通向泰克威支付返工费人民币396,184.96元;
(4)驳回泰克威的其他诉讼请求;
(5)驳回深圳邻友通的全部反诉请求;
(6)深圳邻友通应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6,6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9,181元,由深圳邻友通负担。
上述案件费用合计人民币2,164.65万元。
(三)与库珀电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1、裁决的日期:2023年4月27日;
2、裁决结果:
(1)被告深圳邻友通应向原告库珀电子支付货款人民币4,546,426.67元和170,499.39美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分别以人民币4,546,426.67元为基数,以170,499.39美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自2022年1月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2)被告太阳谷(香港)有限公司[Sunvalley(HK)Limited]对本判决第一判项被告深圳邻友通所负债务其中应付的货款170,499.39美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人民币8,009.64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驳回原告库珀电子的其他诉讼请求;
(4)被告深圳邻友通、被告太阳谷(香港)有限公司[Sunvalley(HK)Limited]
应缴纳诉讼费人民币8,942.25元,被告深圳邻友通应缴纳诉讼费人民币75,079.75元。
上述案件费用合计人民币580.21万元(不含资金占用损失),汇率暂按1美元=6.8717人民币计算。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46.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6%,上述案件中公司子公司均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裁决/判决的货款对应金额已记入公司“应付账款”科目,案件涉及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诉讼费用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经初步核算,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影响金额为1,40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裁决书》((2022)深国仲受2821号);
2、《民事判决书》((2022)粤0309民初1630号);
3、《民事判决书》((2022)粤0391民初4209号)。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