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华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公司2023年度拟聘任的审计机构,考虑业务延续性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项目进度安排,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由原来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事务所”),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中审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董事会本次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