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蔡耿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蔡文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吕亚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鲁金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 静:____________
陈 敏:____________
夏泉贵: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