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3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0)。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2023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野投资”)提交的《关于增加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的原则,星野投资提议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0,12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8%,星野投资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2.00、3.00项议案。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3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科业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3-4属于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上述议案3-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星野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对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公司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6日(8:00—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科业路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姓名:鲁金莲
联系电话:0757-26332400
联系传真:0757-26326798
电子邮箱:sec@sh-ab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64。
2、投票简称:“星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