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进展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扩股事项概述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宝创新”或“泽宝技术”)引入投资者太仓宁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仓宁恒”)、深圳市朗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林永勤、钟兆南、江叙音及姚泽通(以下合称“投资人”),投资人对泽宝创新增资金额为2.7亿元人民币,公司同意放弃对泽宝技术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同日,泽宝技术、公司与投资人分别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2020年11月16日,泽宝技术、公司与太仓宁恒、江叙音签订《关于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本次增资入股事项、增资金额调整事项及本次合作细节达成一致。
2021年4月20日,泽宝技术已收到投资人全部增资价款,并完成了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82)、《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
二、增资扩股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增资协议》“第七条 投资方的退出安排”的约定,各方同意并保证,在投资人持有泽宝创新股权期间,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则投资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或指定第三方)以现金回购投资人持有的泽宝创新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投资人以非市场化方式退出:(1)在投资人投资泽宝创新满2年之日起1个月内(以本协议生效作为起始日),公司尚未启动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购买投资人持有的泽宝技术的股权的程序;(2)在投资人投资泽宝创新满3年之日起1个月内,公司尚未完成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购买投资人持有的泽宝创新的股权的程序。若触发本协议约定的非市场化退出条件,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应根据投资人的要求,向投资人分别支付现金回购款,现金回购价款=投资人的投资本金*(1+8%*N/365)-投资人已在投资期限中获得的分红收益。
2023年8月23日,公司收到投资人江叙音出具的《股权回购通知函》。江叙音投资泽宝创新已满2年,投资额为13,000万元,结合泽宝创新实际经营情况,江叙音参照《增资协议》“第七条 投资方的退出安排”相关条款,选择以非市场化方式退出并协商现金回购价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增资协议》回购条款,向江叙音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13,000万元,履行了江叙音投资本金的回购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回购投资人持有的泽宝创新股权将减少公司后续对应的财务费用支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