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徽股份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星徽股份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守恒 |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令一 |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0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注销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星徽股份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了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编制了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及时向深交所进行报备,但未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进行刊载。星徽股份已补刊载前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根据星徽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星徽股份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80,136.87万元,同比下降5.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4.86万元,同比上升14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9.30万元,同比下降105.31%。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促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星徽股份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了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编制了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及时向深交所进行报备,但未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进行刊载。星徽股份已补刊载前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保荐机构建议星徽股份后续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根据星徽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星徽股份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80,136.87万元,同比下降5.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4.86万元,同比上升14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9.30万元,同比下降105.31%。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促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股权激励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4年5月8日,东莞证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姚根发、杨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函件的相关问题东莞证券已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开展专项自查、完善内控机制等措施予以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孙守恒 | 孔令一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